大約從08年開始聽韓樂以來,我一直覺得這些偶像流行娛樂文化並不單純;最近看到水管上這則節目影片的標題:史上空前的社會現象「K-POP」,心想終於有更多人察覺而且認同這件事、這個現象、這個狀況了。

在台灣,「哈日」早就不是新聞了,made in JAPAN對台灣人而言就是「品質保證」,我們喜歡日本來的衣服褲子,連鍋碗瓢盆有了日本血統都可以加持變身。在鄙人小時候J-POP正大行其道,瀧澤秀明、山下智久、近畿小子、SMAP和早安少女組紅到翻過去,我還記得傑尼斯事務所那本《wink-up》雜誌裏頭的錦戶亮笑得有夠燦爛可愛。相較之下,那時候的韓樂還不算燒到台灣人,雖然小學六年級那年我也買過H.O.T的專輯(還有護貝卡),但不得不說在台灣來說當時日本流行文化的確是凌駕在韓國之上的。

「韓流」一詞起初在台灣出現,是以「寒流」諧音來形容韓劇席捲佔據台灣電視台的現象,殊不知這個詞到後來還真的成為韓國人輸出韓國流行娛樂文化的專屬代名詞,而且情況越演越烈,「韓流」不只燒到亞洲地區日本、泰國、越南等,還蔓延到歐美各地。

一般想到「韓流」,知名代表人物如裴勇俊、李英愛、宋承憲、宋慧喬、玄彬、Rain、寶兒BOA等,電影戲劇則諸如藍色生死戀、浪漫滿屋、我的野蠻女友、醜女大翻身等,最近幾年比較特別的現象是大打「團體」人海戰術,男團女團推陳出新的速度超乎想像。當他們在舞台上一字排開、一起歌舞唱跳的時候,實在比一枝獨秀造成更大更強烈的視覺和聽覺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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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洙啊,你為什麼一定要躲在垃圾桶裡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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